责令整改!涉及5家医药企业
近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检查结果公示(2024年第324期),涉及5家医药企业。
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4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辽宁龙腾四海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
检查发现,辽宁龙腾四海医药有限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存在未定期开展内审、未开展风险评估、未定期修订文件等问题;在机构人员方面存在兼职、不熟悉岗位职责等问题;在库房管理设施设备方面存在药品储存未按要求储存、温控系统超温未报警、温控设备无检定记录等问题;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存在药品收货、验收、退货实际操作流程与制度文件、计算机操作权限不相符,计算机系统未设置锁定拦截功能等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辽宁龙腾四海医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1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营口市科伦医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
检查发现,营口市科伦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机构人员方面存在人员兼职问题;在校准验证方面存在保温箱验证报告测试次数低于实际配送的开箱作业次数的问题;在采购、储存、验收方面存在个别首营企业资料未及时更新、个别药品未开箱验收且无加封验收标识、收货员未在冷链交接单上签字、破损药品放置合格区、遮光药品储存不合理等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营口市科伦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19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营口广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
检查发现,营口广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药品验收方面存在部分药品未加贴验收标识的问题;在药品储存方面存在托盘放置杂物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营口广福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营口圣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
检查发现,营口圣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质量体系文件方面存在未及时修订制度文件的问题;在人员培训方面存在未对新颁布法规培训的问题;在收货验收方面存在企业收货员未核对随货同行单加盖的出库进行收货等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营口圣春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0日,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对辽宁方禹医药有限公司进行药品经营检查。
检查内容:1.执行GSP情况;2.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
检查发现,辽宁方禹医药有限公司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方面存在相关制度未及时更新的问题;在校准验证方面存在未按照《保温箱验证报告》确定的最长运输时限及时修改《保温箱操作规程》的问题;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存在未按照各岗位职责分配计算机权限的问题;库房管理方面存在出库复核记录缺少内容的问题。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辽宁方禹医药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转自:医药健康资讯)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